县人社局2017年决算及编制说明
来源:县人社局
发布日期:2018-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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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开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贯彻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县政府工作部门,内设九股一室,直属信息中心、劳动监察大队、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职工档案室四个事业单位,下属县就业局、县社保局、县医保局、县居保局四个经办机构。主要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人事制度改革、人才资源开发、培训就业、社会保险和劳动关系管理等工作。
  (二)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就业再就业工作成效明显;
  2.社会保险覆盖面不断扩大;
  3.人事人才管理规范严谨;
  4.严格落实工资福利待遇;
  5.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二、部门概况
  开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贯彻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县政府工作部门,内设九股一室,直属信息中心、劳动监察大队、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职工档案室四个事业单位。现有在职61人,其中行政人员36,事业人员25。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本局本年收入合计884.2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84.22万元,占100%;
  2017年我局本年支出合计884.2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为538.75万元,占总支出的60.93%,商品和服务支出为96.87万元,占总支出的10.96%,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31.97万元,占总支出26.23%,对企事业单位的补助10万,占总支出1.13%,其他支出6.63万元,占总支出0.75%。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884.22万元,比上年增加159万元,增长21.92%。2017年支出884.22万元,比上年增加145.62万元,增长19.66%。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84.22万元,占本年支出预算608.74万元的145.25%。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17.05万元,增加2.89%,主要原因是增加工作人员。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84.2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13万元,占总支出0.3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02.19万元,占总支出90.7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4.4万元,占总支出3.89%,住房保障支出44.49万元,占总支出50.31%。。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802.18万元,完成预算100%。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34.40万元,完成预算100%。
  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支出决算为44.49万元,完成预算100%。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力资源事务(款)军队专业干部安置:出决算为3.13万元,完成预算100%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54.7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80.7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7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83万元,完成预算83%。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83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公务接待费支出0.83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共26批次276人次。
  2017年公务接待费0.83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0.35万元,增加0.48万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信访工作量大。我局主动出击,积极预防该类事件影响扩大。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无)。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就业管理事务(项):指反映就业和职业技能鉴定管理方面的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指反映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展业务工作的支出。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助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8.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9.“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1.2017年部门决算分析报告
  2.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表                                                                                                             

2017年度部门决算分析报告.doc 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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