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淙城街道办事处、企业(组织):
为扎实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提升秸秆资源化、高值化利用水平,根据《2026年中央财政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储备指南》及相关文件精神,我县拟申报储备2026年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现就申报储备的2026年秸秆项目的实施主体及建设内容公开遴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实施内容方向
以推动秸秆肥料化、能源化、饲料化利用为主攻方向,在全县改造提升完善秸秆收储运体系,拓宽秸秆综合利用渠道。采取“补助利用数量、补助设备购置、补助设施建设”的形式,对参与秸秆还田、离田收储、加工利用的市场化服务主体进行补助。申报实施主体及建设内容要围绕秸秆“五化”利用,重点支持以下方向:
(一)秸秆肥料化利用:以水稻、小麦、玉米和油菜秸秆直接还田为重点,推广秸秆粉碎翻埋还田、堆沤腐熟还田等技术,支持以秸秆为原料的有机肥厂建设。
(二)秸秆饲料化利用:支持规模化秸秆饲料精深加工,加大秸秆饲料的利用,扶持现有秸秆饲料化利用主体开展技术改造和设备升级,以秸秆青(黄)贮饲料、秸秆干草制备、全价混合饲料、秸秆蛋白饲料等为主要方向的秸秆饲料高值化利用。利用秸秆烘干、全日粮配方饲料、菌酶发酵饲料、颗粒饲料等先进技术,引进先进的秸秆收储及饲料化利用生产加工装备,建设秸秆存储、生产加工场所,
(三)秸秆能源化利用:发展秸秆固化成型、生物气化、直燃发电等能源化项目。发展秸秆固化成型加工点,鼓励引进建设秸秆直燃发电项目,推进生物质能利用,改善农村能源结构
(四)秸秆基料化利用:发展秸秆食用菌基料、育苗基料、花木基料、草坪基料等生产加工,支持建立食用菌工厂化项目,以食用菌规模化发展带动秸秆基料化利用。
(五)秸秆原料化利用:支持发展秸秆新型板材、建筑材料加工产业和秸秆造纸业。鼓励采用先进工艺技术,生产以秸秆为原料的板材、非木浆纸、木糖醇、新型材料、降解膜、餐具等产品。
(六)收储运体系建设:支持县(片区)、乡(镇)、村三级收储网络建设,采取收储量补贴、收储库棚建设补贴、收储设施设备补贴等形式,引导种植大户、合作社等就地收储秸秆,培育秸秆收储运社会化服务组织和经纪人队伍,鼓励开展跨区域联合作业。支持社会资本建设秸秆收储运体系,可探索建立村企共建、利益共享的市场化运营机制,建立稳定的秸秆收储体系,推动良性循环发展。
二、申报主体要求
项目承担主体及支持对象为:涉农企业、农机专业服务组织、农民合作社、村集体经济组织或种植大户等农业经营主体。同时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有营业执照和对公账户,正常经营;
(二)拥有与其建设内容相匹配的专业技术、农业机械和设备,具备承担实施项目建设的能力;
(三)优先利用开江县辖区内的秸秆;
(四)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的信誉,其所提供的服务质量和价格受到服务对象的认可和好评;
(五)能主动接受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督,按要求向行业监管部门提供真实有效的电子监测数据或其他佐证材料;
(六)建设主体面向本县范围外开展的服务不享受补助;
(七)秸秆收储处理加工企业建成后利用农作物秸秆3000吨/年以上,收储点建成后农作物秸秆离田收集利用500吨/年以上。
(八)入选实施主体在储备阶段必须完成项目环评审批、用地手续办理等法定前置程序,确保中央财政资金下达后,项目可立即启动建设。
三、储备项目建设期
周期为12个月(2026年7月—2027年8月)。
四、申报程序及要求
(一)申报截止时间:自发布之日起---2025年10月31日17:00
(二)实施主体自愿申报,填写《开江县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申请表》(附件1)、《开江县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主体及建设内容明细表》,并附建设内容相关数据、设计图纸、设备清单等资料、企业基本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等);
(三)县农业农村局组织评审,报局党委会研究,择优选择确定作为申报储备项目建设主体,并予以公示。
联系人:开江县农业农村局乡村建设股,王旭,13079008227。
附件1:开江县2026年秸秆综合利用储备项目实施主体及建设内容申请表.docx
附件2:开江县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主体及建设内容明细表.xlsx
开江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