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开江县委政法委员会:
贵单位转来的关于“反映开江县红岩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存在噪声、臭气扰民,以及将污水直接排放到土地里导致无法种植”的信访件已收悉。我局收到该信访件后,局主要领导高度重视,立即责成执法大队和环境监测站成立专项调查组,于2025年11月21日赴现场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核实。现将详细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被投诉单位基本情况
被投诉单位为:开江县红岩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位于开江县普安镇青堆子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1723669589435H。该公司成立于2008年1月3日,设计日处理污水能力为3万m/d,主要收集处理开江县主城区的生活污水。该公司已依法办理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取得了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91511723669589435H001Q)。厂区建设有完整的污水处理系统,配套建设有规范的废气收集处理系统(采用生物土壤除臭法)、噪声防治设施(低噪声设备、隔音设备等)以及废水在线自动监测监控室。
二、调查处理情况
针对信访人反映的三个方面问题,调查组分别开展了以下核查工作:
(一)关于噪声扰民问题
执法人员对厂区边界进行了全面巡查,重点检查了噪声源较强的设备间,如鼓风机房、脱水机房、水泵房等。检查发现,主要产噪设备均位于室内,鼓风机房墙体为实体墙并设有隔音门窗,部分水泵加装了减震基座。上述减噪装备符合环评要求。
同时环境监测站对开江县红岩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开展了测管协同监测工作,对其所在地的厂界及敏感点噪声进行了监测,昼间噪声测量值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噪声排放限制的要求,噪声排放达标。
结论:噪声防治措施落实到位,监测结果达标。
(二)关于臭气扰民问题
执法人员调阅了该厂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批复,其中明确要求对产臭单元(格栅、沉砂池、生化池、污泥浓缩脱水车间等)进行密闭收集,并采用有效除臭措施。现场检查发现,上述产臭单元均已按要求进行了加盖密闭,收集的废气通过管道输送至一套生物土壤除臭设施进行处理后排放。除臭装置运行记录台账显示,近期运行正常,厂区内感官上无明显恶臭气味。
同时,执法人员调阅了该单位2025年第二季度的自行监测报告(报告编号:中蓉达(2025)第WT328号),由四川中蓉达环境保护技术有限公司出具。监测数据显示,该厂无组织废气符合《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废气排放最高允许浓度中二级标准。
结论:臭气防治措施落实到位,监测结果达标。
(三)关于污水直排土地导致无法种植问题
执法人员对该厂从进水口到最终排放口的全部工艺管道、构筑物以及厂区周边(特别是投诉可能指向的农地附近)进行了徒步详细勘查,厂区内所有污水管道及污水处理构筑物(水池)均未发现破损、渗漏迹象。最终出水通过一条标准化建设的蓝色塑料管明渠排放至河道,排放口规范。未发现任何通向周边农田或土地的暗管、渗坑或溢流口。同时,经向投诉人本人现场了解,近期未出现污水直排入土地情况。
同时,该厂出水口安装有COD、氨氮、总磷、总氮、pH值、流量等在线自动监测设备,设备已联网,并定期进行比对校验。执法人员现场调阅了近一个月的在线监测历史数据,数据显示出水水质持续稳定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限值要求,无超标排放记录。
结论:未发现污水直排土地情况,出水达标排放。
三、综合研判与现场要求
综合本次调查情况,信访人反映的开江县红岩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噪声、臭气超标扰民及污水直排土地问题,与现场核查情况不符,该厂在此次核查中未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尽管核查未发现问题,我局执法人员仍现场对该单位提出以下进一步要求:
(一)持续强化精细化管理。进一步加强污染防治设施的日常维护保养,特别是除臭系统的生物菌种活性和噪声设备的减震措施,确保设施持续高效稳定运行。
(二)严守数据质量红线。确保在线监测设备正常运行,数据真实、准确、完整,严禁数据造假。
(三)建立良好邻里关系。建议企业定期组织“环保公众开放日”活动,主动向周边社区居民、村民介绍污水处理工艺和环保措施,畅通沟通渠道,及时回应群众关切。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加强对该公司的执法监管,严厉打击任何可能的环境违法行为,同时督促企业按时公开环境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联系人:邓勇 联系电话:13079092777)
达州市开江生态环境局
2025年11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