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江县医疗保障局 关于县十九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63号建议办理 情况(C)的函
尊敬的朱旭代表:
您好!
首先,感谢对医疗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在接到您提出“关于解决乡村医生刷卡报账一事和医保定点结算系统信息服务收费标准”的建议后,我局高度重视,12月20日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现回复如下:
一、关于医保定点结算系统信息服务收费标准的问题
根据达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医保定点结算系统信息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达市医保价〔2021〕7号)新增定点医院、诊所、药店、执行相同标准为:3900元/家。服务内容:1.加密盒一个;2、医保结算系统及加密盒安装,部署,培训;3、负责后期运维工作,若遇上级政策变化,另行研究后公示;4、省内医保结算接口对接调试 ;5、省外医保结算接口对接调试;6、医保电子凭证本地结算平台调试;7、费用对账服务。2020年9月1日后新增医保定点机构按该标准执行收费,2020年9月1日前定点机构按照原收费标准执行。
二、关于解决乡村医生医保刷卡报账一事
我县医疗保障目前属市级统筹,我局均执行达州市医疗保障局制定的相关医保政策及待遇享受文件,目前我局还未接收到村卫生室纳入医保定点相关政策文件。市医保局组织人员前期到广元等地对村卫生室纳入医保定点进行了实地考察,作了一些探索,但目前具体政策未出台。我局积极与市局对接汇报,争取将村卫生室纳入医保定点工作率先在开江试点,尽早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我局将继续秉承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工作理念,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积极保障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服务。
非常感谢您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最后请求您一如既往的关心和支持医疗保障工作!
开江县医疗保障局
2022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