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行政执法证管理办法》规定,除公安、税务等部门可使用本系统专用执法证件外,其余行政执法部门均应使用由省人民政府印制、省政府法制办颁发的行政执法证件。使用一般执法证件的每年应报县级法制部门审验。2018年,我办对全县执法证件审验结束,本次共年审证件940个,其中合格证件681个,注销259个,现予以公告。相关信息可通过四川省法制业务工作平台和开江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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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四川省行政执法证管理办法》规定,除公安、税务等部门可使用本系统专用执法证件外,其余行政执法部门均应使用由省人民政府印制、省政府法制办颁发的行政执法证件。使用一般执法证件的每年应报县级法制部门审验。2018年,我办对全县执法证件审验结束,本次共年审证件940个,其中合格证件681个,注销259个,现予以公告。相关信息可通过四川省法制业务工作平台和开江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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