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社会组织年度报告及年度检查暂行办法的通知(川民规〔2022〕3号)
来源:开江县民政局
发布日期:2022-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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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民政局、各全省性社会组织:

为加强对社会组织的监督管理,强化社会组织诚信自律,促进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特制定《四川省社会组织年度报告年度检查暂行办法》。现印发你们,请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和社会组织章程执行。

请各市(州)、县(市、区)民政局向业务主管单位和各级社会组织做好宣传贯彻工作。

附件 四川省社会组织年度报告及年度检查暂行办法.docx 

四川省民政厅 

​2022年7月26日


政策解读:四川出台办法规范社会组织年检年报工作.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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