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江县2023年油茶低效林改造项目实施主体遴选公告
来源:开江县林业局
发布日期:2025-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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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积极响应国家林业发展政策,尽快完成我县2023年油茶低效林改造项目,根据《开江县人民政府关于审定开江县2023年油茶低效林改造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开江府函〔2025〕465号)文件精神,现公开遴选实施主体,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开江县2023年油茶低效林改造项目

(二)建设任务:改造油茶低效林0.1万亩

(三)项目建设期限:2025年4月至2026年3月(含前期方案编制、审批等工作时间)

二、项目资金

1.资金筹措:经测算,开江县2023年油茶低效林改造项目共需投资129.8万元。其中:省级财政林业草原专项资金60万元,占总投资46.2%;实施主体自筹资金69.8万元,自筹部分标准不低于总投资的53.8%。(注:后期将根据实施主体实施面积按投资占比确定财政和自筹资金)

2.兑现方式:由县林业局会同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按照每亩600元/亩标准兑现奖补资金。

三、实施规范

项目实施过程中,所有技术操作遵循《开江县2023年油茶低效林改造项目实施方案》(附件1)中的技术规程执行,确保低效林改造工作符合项目既定标准。

四、申报要求

(一)申报主体

在开江县域内从事油茶种植、生产加工的农业经营主体。

(二)申报条件

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有较好的个人、企业形象和信誉;热爱林业工作,社会责任、服务意识和协调能力较强;鼓励申报主体配套自筹资金,在其他条件一致情况下,优先支持有配套资金能力的主体、龙头企业。除满足以上条件外,申报主体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1.需拥有面积不低于100亩的油茶基地,且对该基地具备自主经营权;

2.油茶基地需符合低效林改造标准。(油茶低效林评判标准:1.连续3年产量较同类立地条件林分的平均水平低30%以上。2.林木或品种退化,产品类型和质量已不适应市场需求。)

(三)申报资料

符合申报条件的经营主体自愿提出申报。申报资料包括:1.开江县2023年油茶低效林改造项目申报表(附件2)。2.资格证明材料:(1)经营主体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2)营业执照复印件;(3)银行开户证明复印件;(4)土地流转合同复印件。依次装订成册,报送至开江县林业局。

(四)申报起止时间

2025年7月28日-2025年8月1日

(五)资料报送

所有资料均一式三份,盖鲜章;报送地点:开江县林业局生态产业修复股;2025年8月1日下午5:00后不再接收申报资料。

五、遴选程序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发布需求、主体申请、组织遴选、研究公示、确定主体等程序。

1.县林业局将根据各申报主体上报材料进行现场实地核查,重点核实基地情况、经营主体资质等;

2.随后组织专家组开展综合评审;

3.评审结果报请县林业局党组审定确定经营主体;

4.最终中选名单将向社会公示,且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六、其他

1.遴选工作联系方式。遴选报名及相关材料递交及遴选政策咨询处:开江县林业局生态产业修复股,联系人:程靖,联系电话:15882946993。

2.本公告解释权由开江县林业局负责。

开江县2023年油茶低效林改造项目实施方案.docx

开江县2023年油茶低效林改造项目申报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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