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江县2025年稻谷补贴实施方案
来源:开江县农业农村局
发布日期:2025-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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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稻谷补贴工作的有关要求,支持深化稻谷收储制度和价格形成机制改革,保障农民稻谷种植收益基本稳定,根据《财政厅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目标价格补贴(稻谷)预算的通知》(川财建2024307号)的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稻谷补贴政策,强化我县稻谷生产的基础,保持我县稻谷生产基本稳定,提高稻谷种植收益基本稳定,进一步巩固加强稻谷种植规模,引导种植结构调整、提高品质和产量,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口粮需求。

二、基本原则

(一)突出稻谷、渠道不乱。明确“谁种谁受益”政策目标,稻谷补贴只能用于补贴我县稻谷实际种植者,不得与其他涉农补贴混淆。

(二)公开透明、公平公正。2025年稻谷补贴发放全过程阳光操作,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乡镇(街道办)、村(社区)在“四川省惠民惠农财政补贴项目资格审批基础支撑平台”(简称稻谷补贴阳光审批系统)确定1名专人负责该项工作,实现该项工作的阳光审批、阳光发放和阳光监督,公开透明,确保资金来源、去向清晰可查。

三、补贴对象标准

​(一)补贴对象

稻谷补贴对象为开江县内稻谷实际种植者,包括普通农户、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合作社和农业企业等。

(二)补贴标准

2025年稻谷补贴资金下达9636121元(大写:玖佰陆拾叁万陆仟壹佰贰拾壹元整),资金来源为:省级下达资金。实行平均补贴,根据当年的补贴总资金和审定的稻谷补贴面积进行测算。实际补贴标准(元/亩)=(当年下达补贴资金(元)去年结余资金(元)) d 审定的稻谷补贴总面积(亩)。

四、补贴程序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工作流程,认真落实稻谷补贴工作。

(一)登记备案。各村(社区)需在当年7月15日前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稻谷生产者进行申报,并登记造册,逐户核实水稻实际种植面积(以第二轮土地承包面积为基础),并对申报数据的真实性负责。登记时必须如实填报《开江县稻谷补贴面积登记表》(附件1),农户需提供第二轮土地承包证明、代耕代种证明材料,另对流转他人承包土地种植稻谷的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合作社、农业企业需提供第二轮土地承包证明、流转耕地合同书原件或土地入股的相应证明材料、身份证原件、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相关复印件。村委会对面积核实签字盖章后,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留存图片资料,公示无异议后,向乡镇(街道办)申报。

(二)乡镇(街道办)面积核实、公示。乡镇(街道办)依据登记备案的种植面积等相关资料,负责对辖区内稻谷种植者的种植面积进行抽查核实,抽查核实比例按照“四川省惠民惠农财政补贴‘一卡通’阳光审批平台系统”的要求执行,并对核实对象申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在对稻谷种植规模主体资料核实后,将原件退回稻谷种植规模主体。乡镇(街道办)核实完毕后,将核实结果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稻谷种植者姓名、稻谷种植地点、种植面积及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的监督电话等内容,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如有异议,重新核查核实后再次公示,直至群众认可。公示确定后,乡镇(街道办)在8月15日前将《开江县稻谷补贴面积登记表》(附件1)和《开江县2025年稻谷补贴面积核实汇总表》(附件2)的电子版并附件2签字盖章的纸质版和公示照片报送至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

(三)县级审核汇总。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对稻谷种植者补贴面积进行审核汇总,并开展县级抽查核实工作,抽查核实比例按照“四川省惠民惠农财政补贴‘一卡通’阳光审批平台系统”的要求执行,发现申报面积有异常的,退回到乡镇(街道办)重新复核上报。县级确认汇总后,于8月底报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备案。

(四)补贴标准测算。县财政局根据县农业农村局提供的稻谷补贴面积统一测算全县的补贴标准和各乡镇(街道办)的补贴总额。

(五)资金公示。乡镇(街道办)依据县财政局测算的补贴标准测算每户农户补贴金额,在乡镇(街道办)和村(社区)进行两级资金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六)阳光申报、审批

稻谷补贴工作两级资金公示完成后,各乡镇(街道办)通知村(社区)经办人员于10月8日前在“稻谷补贴阳光审批系统”进行申报、公示。各乡镇(街道办)于10月15日前发布面积公示,确保10月20日前面积汇总到县农业农村局,县农业农村局审批后将汇总面积推送至县财政局,县财政局在系统输入测算标准后,各乡镇(街道办)立即进行资金公示,须在10月底完成两级资金公示。

(七)资金发放

稻谷补贴阳光审批系统资金两级公示结束后,系统自动把申报信息推送到“达州市惠民惠农财政补贴‘一卡通’发放监管系统”,县财政局将资金拨付到“一卡通”代发金融机构开设的财政补贴资金专户内,代发金融机构在收到补贴资金后一周内将补贴资金直接划入受益稻谷种植者的社会保障卡“一卡通”账户或其法人开设的基本账户。受补对象是个人的须通过社会保障卡“一卡通”拨付,受补对象是组织企业的,将通过其开设的基本账户拨付,资金发放在11月20日前全部完成。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政策宣传。各乡镇(街道办)要通过党员大会、村组干部会、院坝会、广播、宣传单、微信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稻谷补贴工作,让广大稻谷种植者了解国家的稻谷补贴政策和稻谷补贴阳光审批系统,将政策宣传到村到户。

(二)强化部门协作。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街道)要分析工协作、积极配合,高质量完成稻谷补贴工作。县财政局负责稻谷补贴资金的测算、拨付与使用监管;县农业农村局负责政策解读,组织对稻谷种植面积开展县级抽查核实,协助县财政局开展相关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辖区内稻谷补贴的组织实施,负责受补信息登记,数据核实和申报信息录入等相关工作,对相关申报信息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三)加强资金监督管理。县乡财政部门要加强补贴资金日常监管,自觉接受上级部门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确保补贴资金全面落实到农户。对弄虚作假、挤占、截留、挪用和套取补贴资金等违规行为,将对相关人员严肃追责问责。


附件:1.开江县2025年稻谷补贴面积核实登记表.docx

          2.开江县2025年稻谷补贴面积核实汇总表.docx

          3.开江县2025年稻谷补贴(乡级)公示表.docx

          4.开江县2025年稻谷补贴村级(社区)公示表.docx


开江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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