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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江县2021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文件解读

来源:县政府办     发布日期:2022-08-18     点击数: 人次

开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江县2022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为进一步消除开江县农村危房,切实保障农户住房安全质量,2022年,开江县出台了《开江县2022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

开江县将按照中央、省、市有关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要求,周密部署,科学组织,精心实施,高质高效推进开江县2022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

根据《实施方案》要求,将对农村低收入群体(农村易返贫致贫户、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度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等)、农村低保边缘户家庭和其他脱贫户住房存在安全隐患的进行改造,其主要通过维修加固、新建等方式消除农房安全隐患,确保农户住房质量取得有力保障。补助标准:农村低收入群体、农村低保边缘户家庭和其他脱贫户1.5245万元/户。

严格操作流程。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接到村委会的审查资料后,应组织专业工作人员上门逐户进行核查确认,并在《四川省惠民惠农财政补贴项目资格审批基础支撑平台》中审核确认,经核查符合条件的危改户进行线上和线下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进行审批。县危房改造办接到镇(乡)上报的材料后,组织县民政局、县乡村振兴局对镇(乡)审核、公示无异议的危房户进行审批。由县民政局负责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户、农村低保边缘户身份认定及审批;由县乡村振兴局负责农村易返贫致贫户、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度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符合条件的其他贫困户身份认定及审批;由县住建局负责农村危房等级认定及审批。

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是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和责任主体。切实落实监管职能职责,强化目标管理和责任落实,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目标任务。同时,建立健全农村住房安全质量监管机制,实行闭环式管理,对危房发现一处,整改一处,销号一处,切实保障开江县农村低收入群体、农村低保边缘户家庭和其他脱贫户不住危房,基本消除开江县农村危房,确保开江县2022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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